2013.6.21海峽兩岸ECFA服務貿易協議


2013.6.21---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在上海舉行,林中森及海協會會長陳德銘簽署ECFA服貿協議,並換文。
---大陸對台灣開放80項,台灣對大陸開放64項;
---大陸對台的開放重點,包括電子商務、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文創產業、運輸業、技術檢測與分析業等七項產業
(1)電子商務:大陸承諾我業者在福建經營電子商務持股比例可達55%,超越大陸對各國現有承諾。
(2)證券業:依照不同地區及證券公司型態,開放持股比例提高至49%,甚至可達51%;允許臺資金融機構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為臺資證券公司取得QFII資格提供便利。
(3)銀行業:臺灣的銀行可申請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可在福建申請設立異地支行;臺灣的銀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者,服務對象包括經第三地轉投資之臺資企業。
(4)保險業:積極支持臺灣保險業者經營大陸汽機車強制責任險。
(5)文創產業:對進口臺灣研發的線上遊戲產品內容審查(包括專家審查)的工作時限為2個月;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建立臺灣圖書進口快速通道;允許大陸電影片在臺灣進行後製及沖印。
(6)運輸業:開放臺資在福建獨資經營港口裝卸及貨櫃場服務、臺資獨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可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城市間定期旅客運輸服務、可設立合資道路客貨運兩用站及獨資貨運站。
(7)技術檢測與分析業:可在大陸設立獨資和合資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提供內外銷和當地檢測服務。在參與認證檢測活動中得享有比照大陸業者同等待遇。允許兩岸檢測驗證機構展開檢測數據的接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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