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員劉曉玫2014.6.1---路權活動­承攬



花蓮縣議員劉曉玫2014.6.1---路權活動­承攬

發佈日期:2014年6月1日
總質詢

傅縣長要將花蓮有關路權的活動(路跑、自行車及馬拉松等...),發包委由一家公司來­承攬,每年至少十二次的活動,一招標委任就十五年,得展延一期再十五年,就是三十年
我贊成管理路權,也贊成回饋地方,但不是用這種獨霸的承攬方式,而且幫下一任及下下任­的縣長,決定了花蓮的活動未來
這不是獨裁,那甚麼才是獨裁?
這不是霸道,那甚麼才是霸道?
以後要辦跟路權有關的活動,就得透過這家公司了,,,含意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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