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20年东盟投资风险



2025年---中國建造兩艘排水量各6.5萬噸的中型航母,使用核動力裝置。
-----中國海軍打造4個航母編隊,部署到南海和東海,主要用途是完成保證中國在遠洋和近海軍事優勢的任務,並對海軍兵團提供空中掩護,對登陸作戰部隊進行空中支持。
-----2020年中國組建首批兩支航母編隊。在落實國產航母建造計劃的同時,中國還將同時研制國產艦載殲擊機

2020年9月---按50年期限,中国不收复南沙岛屿=主动放弃南沙岛屿主权
-----2020年台、中、越、菲、馬來西亞、汶萊主張南沙主權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审议通过《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2012.6.21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並將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包含在越南主權和管轄範圍內
-----2007.11.12中國設立海南省三沙市,管轄南海各島嶼


2017年---何鼓占星 :中國可能與日美在釣魚台/南海發生首次戰鬥
-----2014.5.7中越南海衝突 (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
-----2014.4.28菲美签署防务合作协议
-----2014年中國工程部門近日在導彈護衛艦保護下,在赤瓜礁填海造地。衛星顯示,赤瓜礁已填出近0.1平方公里人工島,為南沙最大島太平島的1/5。
-----2014.1.11Jane's Defence Weekly :越南着力提高军事研发能力“保卫”南海
-----2014.1.20Jane's Defence Weekly :钓鱼岛恐将爆发高烈度战争
-----2013年越南成立潛艇舰隊
-----2013.8.26平可夫:“中日大战”一触即发 ,防空识别区或导火索
-----2012.3.22台湾与越南巡逻艇在南沙太平岛两度发生冲突
-----2010.2.22越南已部署可攻击中国海南军事基地导弹,射程300公里的SS-N-26反舰巡航导弹,越南人民军海军共有约4.2万兵力
-----2006.5.30漢和防務評論: 海南正在打造中國的「關島」
-----1988年3月14日中越赤瓜礁海戰

2014.5.15---立委李桐豪 :越南排華事件
-----李桐豪委員今(15)於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外交部長、國安局長 ,李桐豪委員主張南海主權爭議勢必將持續延燒,鑒於台灣與東南亞諸國之投資、貿易、人員往來等密切關係,政府應評估東南亞之長期政治經濟風險,國安局要建立早期預警系統,外交部要建全與台商之安全聯繫機制以及安全防護與緊急撤僑之SOP,不輕忽風險 ,不且戰且走才是政府應有的做法

2014.5.13---中國、越南南海衝突升溫,平陽省只要掛出「中文招牌」的廠房,幾乎都被砸,近千家台資企業波及
---2014.5.13台化 (1326) 暨台灣興業越南公司總經理洪福源表示,對於規劃中的投資案,將重新評估,13日晚間同奈省仁澤工業區遭到約300位暴民攻擊,包括行政大樓的電腦製成、宿舍、個人財務、門窗等都遭受工損毀,但主要廠房設備並未破壞,雖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但仍無法阻擋,對於這些以愛國之名行掠奪之行的暴民,與以譴責,對於越南政府無法保護外資,恐導致投資卻步,也深表遺憾。
-----2014.5.11越南首都河內等城市發生大規模示威,成百上千的民眾走上街頭,要求中海油的鑽井平台馬上撤出西沙群島(越南稱黃沙群島)海域。

2014.5.11---越南總理阮晉勇在東南亞國家聯盟峰會指責中國的特別危險舉動威脅區域和平。
-----阮晉勇:這是中國首次將石油鑽井平台安放在東盟一個國家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深處海域,嚴重違反了國際法和中國作為締約國的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東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等。中國的這一特別危險舉動已經和正在直接威脅東海(越南對南中國海的稱呼)的和平、穩定、安全和航海安全等。越南一直保持極為克制態度、表達一切善意、使用一切對話渠道、與中國不同級別機關溝通,旨在反對並要求中國將石油鑽井平台和護衛船隻撤出越南海域。然而,至今,中國不但沒有滿足越南的正當要求,而且還誹謗和責備越南,同時繼續增加日益危險和更加嚴重的不法行動。

2014.5.9---中國首座自主研發的深水鑽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在距離香港東南320公里處南海水域成功開鑽。這是中國的石油公司首次獨立進行深水油氣勘探開發
-----平台自重超過3萬噸,從船底到井架頂高度為137米,相當於45層樓高。這次開鑽的「海洋石油981」是為開發南海「量身定做」。它是世界上首次按照南海惡劣海況設計的鑽井平台,能抵禦200年一遇的颱風。 「海洋石油981」同時也為在平台上的160名員工配備了先進的生活設施,營造了舒適的海上生活環境。這裡不光有整齊的員工宿舍、明亮的食堂,還設置了健身房、洗衣房,員工閒暇時可以打乒乓球、舉啞鈴,工作服還有專人收集並在洗衣房裡統一洗滌。在「海洋石油981」的冷庫裡,還儲藏了大量新鮮蔬菜。 「海洋石油981」由中海油於2008年4月28日開工建造,也是中國首座自主設計、建造的第六代深水半潛式鑽井平台。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海洋石油981」在全球首次採用了最先進的本質安全型水下防噴器系統,在緊急情況下可自動關閉井口,能有效防止類似墨西哥灣事故的發生。

2014.5.7---中越南海衝突 (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
-----2014.5.7越南海軍船艦阻中國船進行海石油勘探時曾撞船,中國國家海事局近日發布警告,禁止其他船隻進入「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作業區域。越南責中國此舉侵犯主權,並向北京抗議,北京除表不滿並反擊,要求越方停止干擾。

2014.5.7---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要求菲方「立即放人放船」。
-----2014.5.6中國2艘漁船在南沙半月礁附近作業時,遭菲律賓海警攔截和鳴槍警告。其中一艘漁船遭菲國扣押,被拖至西部巴拉望島,船上有11名中國船員。中方已派遣海警前往,

2014.5.5---菲律宾星报(Philstar)指出,越南外交部4日发表声明指责中国在南海钻油作业违反国际法。据越南外交部指出,中方探勘开采的位置是在越南的200海里经济水域之内,中国的作法违反了联合国1982年实施的《国际海洋法公约》。

2014.4.28---菲美签署防务合作协议
-----菲律賓國防部長加斯明和美國駐菲律賓大使古德柏格28日上午10時在菲武裝部隊總部阿­吉納爾多軍營內代表兩國正式簽署加強防務合作新協定。據媒體早前披露,根據這項為期10年的新防務協議,菲律賓將允許美國軍隊使用菲國軍事­基地,允許美軍增加在菲律賓的輪換部署。消息人士稱,協定到期後,菲美雙方可根據兩國­需要續簽。菲律賓曾是美國殖民地,兩國長期保持密切的盟友關係,美國為菲提供軍事援助­。菲美兩國於1998年簽署了《訪問部隊協議》,允許美國軍隊與菲舉行聯合軍事演習、­准許美國戰艦停靠菲港口,並讓美國軍隊上岸訪問等。自2002年開始,美國以"反恐"­為名陸續向菲南部棉蘭老地區派駐數百名海軍陸戰隊士兵。近兩年來,美軍更是以參加聯合­軍演名義頻繁進出菲律賓,以"輪換"駐紮的方式大幅擴大在菲律賓的軍事存在。從去年8­月開始,菲美兩國正式就擴大美軍在菲"輪換部署"事宜展開談判。

2014.4.21------张庭宾:未来3年80%中国富人将变穷人
-----过去30年中国掀起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疯狂造富运动,未来3年,中国将爆发前所未有的富人悲催返贫的雪崩
-----世界工厂以中国有限的资源为全球生产,透支国民青春健康,造成雾霾污水的环境灾难。同时冲击各国就业引发反击,如今已内外交困;巨大楼市泡沫吞噬国人财富积累,更透支未来一二十年预期收入,国人已经再也抬不动这顶高高在上的权贵既得利益的轿子;以前美元贬值热钱涌入曾对中国造富锦上添花,而今美元复兴热钱外流,难免对中国落井下石。
-----随着“世界工厂、楼市和人民币升值”三大泡沫幻灭,中国再也支撑不起五大高消耗的平衡:昂贵政府、世界工厂、送礼外交、高成本金融,以及国人追求的美国式高消耗生活方式。中国势必要向下寻找低物质消耗的平衡,这个过程将是痛苦的,它的表现方式是经济金融危机
----- 未来3年内80%的中国富人将返贫,首当其冲的是矿产、房地产和钢铁等重污染领域。
-----怎么办?!学习做空、学习全球化生存、学习远离官员亲近智慧

1988年至2014年3月---依據越南計畫投資部(MPI)統計,台商赴越南投資累計件數達2,301件,累計投資金額273億美元,僅次於日本353億美元、南韓304億美元、新加坡301億美元,居越南外資第4位;
-----台商多集中在越南南部如胡志明市、平陽、同奈省等省市。

2014.1.8---中國加強在南海爭議性水域的警察權,同時要求外國漁民,在廣大而具戰略重要性的相關水道作業,須獲大陸方面准許
-----南海面積為350萬平方公里,中國聲索的面積為200萬平方公里
-----南海新規定,申請准許的對象是國務院「相關部門」,得以對侵犯領海者沒收漁獲和捕魚設備,並處以最高50萬人民幣罰金。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审议通过《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2014.1.6---Ian Bremmer :中国改革的不确定引爆中日冲突
---Ian Bremmer :习近平在2014年要进行的改革远超过20年来中国的改革规模,虽然这是回应多年来中国内外各方的呼吁,但它也具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因为改革将影响到一些原本极有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因此习近平必须采取一些作为来防范他们的反扑。
---Ian Bremmer :这是为什么习近平要成立以国内问题为主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成立并由他本人亲自控制许多政治和经济改革组织,而不是把它们交给政治局常委来负责,以便一旦发生有如天安门广场的事件或造成社会精英阶层的分裂,中国政府最高层可以在没有挑战的情况下,迅速并直接做出反应。
---Ian Bremmer :为了转移人民的不满和愤怒,习近平领导的政权,精心选择最容易引导民众情绪方向的日本作为目标,使中日两国的冲突可能在2014年引爆。
---Ian Bremmer :习近平成为国家主席后的第一个外交动作就是针对日本。中国民众反日情绪超过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中国领导人的改革在国内遭到困难或阻碍,中国政府找日本麻烦的可能性很高,日本以同样态度回应中国的可能性也很高,这将使中国与日本在双边关系的发展上,成为2014年全世界地缘政治里最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

2013.11.4---美國戰略預測STRATFOR :菲律賓海、呂宋海峽,中國核野心之鑰
---依照目前中國核潛艦能力,最有可能在菲律賓周邊海域突破島鏈,航向廣闊的太平洋,並直驅南海嚇阻印度。
---從日本延著台灣到菲律賓的第1島鏈,台、日之間有東海,台灣反潛能力有限,但日本自衛隊的反潛能力極佳;台、菲之間的呂宋海峽,菲國則是全無偵測及反潛能力。美軍在西太平洋的部隊是駐紮在日、韓,在台、菲並無駐軍。突穿呂宋海峽後,大陸核潛艦也可直驅南海。
---大陸軍方將094型核潛艦部署在南海艦隊,並以海南島的三亞做為母港,讓核潛艦能夠在南海巡弋,同時對印度構成嚇阻
---台灣積極改善反潛能力,向美採購12架P-3C獵戶座反潛機,預計2015年8月全數交貨,將部署在南部基地,監控呂宋海峽動態,如此一來,呂宋海峽未必是大陸核潛艦的完美突破口。

2013年---越南成立潛艇舰隊
---2013年2艘636型Kilo class基洛級柴油動力潛艇交付越南
---2010年越南購買俄羅斯6艘636型基洛級柴油動力潛艇和12架蘇-30MK2
---2009.5.14俄羅斯將售越12架蘇剴三十戰機總額5億美金
---2009.4.27俄羅斯為越南海軍建6艘基洛級潛艇總額18億美金
---K級常規動力攻擊潛艇(Kilo class,基洛為Kilo的音譯)是俄羅斯海軍戰後第三代、目前主力柴電潛艇。基洛級原型的蘇俄編號是877級鰈魚型,而後基洛級在經過現代化等改裝後形成了基洛級改進型(Improved Kilo),俄方編號636級華沙之歌型。印度的基洛級經改裝後被命名為Sindhughosh級。基洛級是目前俄羅斯出口量最大的潛艇級別。以火力強大、噪音小而聞名。
=====越南海军=====
总兵力4.2万人(海军陆战队3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袖珍潜艇2艘,
护卫舰5艘,
轻型护卫舰艇6艘,
巡逻艇、导弹艇和鱼雷快艇等45艘,
两栖战舰艇36艘,
猎/扫雷舰艇13艘,
军辅船18艘,
M-28海上巡逻机2架
Be-12远程反潜顺察机3架
俄羅斯636型Kilo class基洛級柴油動力潛艇6艘
Sigma-class corvette西格瑪“級護衛艦 4艘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审议通过《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海域、沿海地区范围内的边防治安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依靠群众、高效便民、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省和沿海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和安全防范制度,加强执法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和沿海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安边防机关公安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开展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不断提高边防执法装备水平。
  第五条 省公安边防机关主管本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沿海市、县(区)、自治县公安边防机关、海上公安边防机关、口岸边防机关及公安边防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沿海辖区的边防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边防治安秩序。外事、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旅游、文物、海防与口岸、海事、海关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安边防机关做好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公安边防机关与外事、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矿产、文物、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实行执法信息共享,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海上紧急事件,共同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和沿海边防治安秩序。
  第六条 沿海一线地区(含岛屿)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公安边防派出所,承担边境管理、治安管理和户籍管理等职责,具有同地方公安派出机构相同的权限,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加强三沙市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建设,依法实行全线边防管理。
  第七条 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加强三沙市所属岛礁及其海域的治安巡逻,维护边防治安秩序;协同配合南海海上联合执法,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南海资源。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及时向在三沙市所属岛礁及其海域作业的人员通报治安动态,加强安全防范。
  第八条 沿海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边防机关维护边防治安,支持船舶协会、渔民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边防治安教育、服务、管理、维稳、救援等活动。

  第二章 出海边防证件管理
  第九条 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第十条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出海作业的,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机关申领《出海船民证》。
  第十一条 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在其办证场所和部门网站上公示办理出海边防证件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公安边防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相关证件;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出海边防证件由市、县、自治县公安边防机关签发,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公安边防派出所签发。
  第十二条 出海船舶进行更新改造或者改变用途、买卖、转让、租借、报废、灭失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出海边防证件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出海船舶生产作业人员发生变更的,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船舶出海前,向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三沙市公安边防机关可以接受原发证公安边防机关的委托,对在三沙市所属岛礁及其海域生产作业的出海船舶和人员,就近办理出海边防证件的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十四条出海边防证件不得涂改、伪造、冒用、转借、买卖。出海边防证件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第十五条申领出海边防证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边防机关不予办理: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行为被处理未满六个月的;
  (五)因走私、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等行为被处理过,其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三年的;
  (六)被吊销出海边防证件未满六个月的;
  (七)其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准出境、出海的人员。已申领出海边防证件的人员在证件有效期间,出现前款情形之一的,公安边防机关应当依据职权阻止相关人员出海,并注销出海边防证件。

  第三章出海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船舶及其船员出海,应当随船携带合法有效的出海边防证件,接受公安边防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船员以外的人员出海,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接受公安边防机关检查和管理。船舶及船主不得雇用无出海边防证件人员或者载运未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出海。
  第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编刷船名、船号或者船名、船号模糊不清以及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船名、船号的船舶,禁止出海。
  第十八条船舶修造企业或者个人建造、改造、拆解出海船舶,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五日内报所在地公安边防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船舶实行边防治安责任制。船长为本船舶边防治安负责人,负责本船舶边防治安责任制的实施。具备条件的,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确定治安保卫人员,协助维护边防治安。
  第二十条船舶在港口停靠,应当在规定的区域停泊、装卸货物和上下人员。沿海乡镇、村庄的船舶,应当在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泊。船舶在港、岸停泊期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一条沿海船舶集中停泊的地方,可以设立群众性的船舶管理组织,负责船舶的看管和检查工作,协助公安边防机关维护港口、船舶边防治安秩序。
  第二十二条出海船舶进出港口、码头或者其他停泊点,除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外,还应当向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接受检查。对邮轮、游艇以及近海作业渔船等船舶,可以减免边防签证手续,具体范围由省公安边防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邮轮、游艇等船舶出境入境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出境入境查验手续。
  第二十三条邮轮、游艇出航前,游艇俱乐部或者邮轮、游艇所有人应当通过公安边防机关信息系统,以网络、传真等方式,将操作人员和乘员的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向当地公安边防机关报备。公安边防机关应当为邮轮、游艇出航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十四条需在本省港、岸停泊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及其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停泊点停泊,并依法接受公安边防机关的检查管理,办理有关证件及手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外国籍(含无国籍)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引航到非指定的或者未对上述船舶开放的港口、锚地停靠。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公安边防机关经商有关机关,可以设立海上治安警戒区域等沿海边防治安特别管理区域:
  (一)维护国家主权需要的;
  (二)保护南海资源需要的;
  (三)重大活动、赛事等安保勤务需要的;
  (四)保护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现场需要的;
  (五)其他法定情形。公安边防机关设立海上治安警戒区域等沿海边防治安特别管理区域的,应当明确区域的范围、期限、管理措施等事项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船舶丢失、被盗、被劫持或者发生其他意外事故,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和出海边防证件申领地公安边防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在本省管辖海域捡拾船舶、渔具、养殖物资等物品的,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无法返还的,应当报告或者送交公安边防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公安边防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权属,返还权利人;不能查明权属的,依法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任何船舶或者人员捡拾海上漂流的危害国家安全物品、毒品、淫秽物品、走私物品或者间谍用品等违禁品的,应当及时送交公安边防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不得私藏、留用或者擅自处理。
  第二十八条发生海事、渔事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各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扣押他方人员、船舶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故意损毁他方船舶或者其他财物。
  第二十九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出海船舶和人员不得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岛屿以及沿海边防治安特别管理区域;不得非法进入或者组织他人非法进入他国海域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及台湾地区实际控制海域;不得擅自搭靠外国籍(含无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因紧急避险及其它不可抗力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原因消除后立即离开,并在抵港后向公安边防机关报告。出海船舶和人员因紧急避险及其它不可抗力需要进入军事管理区的,应当服从军事机关的安排。军事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条任何船舶和人员在本省管辖海域和沿海地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贩运武器弹药、贩卖毒品、走私、非法出境入境;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剧毒、放射性等管制物品;
  (三)使用电击、毒害、爆炸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作业;
  (四)损毁海底电缆、管道和海上航标、浮标等公共设施;
  (五)盗窃和故意冲撞、损毁、占用他人船舶、网具或者其他生产生活设施;
  (六)非法拦截、追逐、强行靠登他人船舶;
  (七)强行收购、兜售、索要、交换渔获物或者其他物品;
  (八)非法打捞或者买卖海底文物、沉船沉物;
  (九)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成品油;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外国船舶及其人员进入本省管辖海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下列违反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通过本省管辖领海海域时非法停船或者下锚,寻衅滋事;
  (二)未经查验准许擅自出境入境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出境入境口岸;
  (三)非法登上本省管辖岛礁;
  (四)破坏本省管辖岛礁上的海防设施或者生产生活设施;
  (五)实施侵犯国家主权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宣传活动;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四章服务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申请办理出海边防证件、船舶进出港边防签证、出航前备案等事项,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三条公安边防机关应当通过走访、海上报警服务平台以及其他方式,及时收集、掌握出海船舶和人员信息,加强动态服务和管理。对在本省管辖海域发生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公安边防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的边防治安管理宣传活动,并利用伏季休渔等船舶归港时机,对出海人员集中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乡镇人民政府和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船舶及出海人员管理,对出海人员进行政策、法制、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公安边防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出示工作证件,文明执勤。
  第三十六条公安边防机关实施边防治安管理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出海船舶和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第三十七条公安边防机关在执行公务时,发现出海船舶或者人员有违反海事管理、渔政管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先行予以制止,并通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边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协助公安边防机关维护边防治安秩序,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者向公安边防机关检举、报告。对在协助公安边防机关维护边防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成绩显著或者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随船携带出海边防证件的;
  (二)出海船舶生产作业人员发生变更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出海船舶进出港口、码头或者其他停泊点,未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的;
  (四)出海船舶不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泊、装卸货物和上下人员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出海生产作业人员未申领出海边防证件的;
  (二)涂改、伪造、冒用、转借、买卖出海边防证件的;
  (三)出海船舶未编刷船名、船号,船名、船号模糊不清以及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船名、船号的;
  (四)邮轮、游艇出航未将操作人员和乘员的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报备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出海船舶未按照规定申领出海边防证件的;
  (二)出海船舶进行更新改造或者改变用途、买卖、转让、租借、报废、灭失,未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雇用无出海边防证件人员或者载运未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出海的;
  (二)非法私藏、留用或者擅自处理海上漂流的违禁物品的。
  第四十三条船舶修造企业或者个人建造、改造、拆解船舶,未按照规定报公安边防机关备案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边防机关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出海边防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进入海上治安警戒区域等沿海边防治安特别管理区域的;
  (二)非法进入或者组织他人非法进入他国海域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及台湾地区实际控制海域的;
  (三)擅自搭靠外国籍(含无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船舶的;
  (四)因紧急避险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进入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岛屿及沿海边防治安特别管理区域或者搭靠外国籍(含无国籍)、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船舶,未向公安边防机关报告的;
  (五)将外国籍(含无国籍)、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船舶引航到非指定或者未对上述船舶开放的港口、锚地停靠的。
  第四十五条在本省管辖海域航行、作业、停泊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公安边防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责令船主限期办理有关证件,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未办理或者拒不办理的,没收船舶,并可处船价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公安边防机关查获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对成品油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查获的走私成品油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外国船舶及其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边防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登临,检查,扣押,驱逐,令其停航、改航、返航等措施予以处置,可以收缴作案船舶或者附属通航设备等工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公安边防机关办理边防治安案件,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边防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扣涉案船舶或者附属通航设备。
  第四十九条公安边防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而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11.23---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
-----中國大陸國防部聲明,識別區於十一月廿三日十時正式實施,而「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要求,位於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需提供飛行、無線電、應答與標誌等識別,對不配合識別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
-----中國大陸國防部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具體範圍為以下六點連線與大陸領海線之間空域範圍:北緯卅三度十一分、東經一百廿一度四十七分,北緯卅三度十一分、東經一百廿五度零分,北緯卅一度零分、東經一百廿八度廿分,北緯廿五度卅八分、東經一百廿五度零分,北緯廿四度四十五分、東經一百廿三度零分,北緯廿六度四十四分、東經一百廿度五十八分。

2012.12.16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堅決維護國家固有領土釣魚島主權,作好堅實軍事鬥爭部署」的決議,定下準備軍事鬥爭的五個前提。
(一)日本當局出動軍事力量侵佔,侵佔釣魚島;
(二)日本當局在釣魚島設立行政機構、營造實際控制;
(三)日本當局在釣魚島建立、修建軍事、行政等設施;
(四)日本當局軍事船隻,飛機等對中國海鹽船、海鹽飛機、軍艦(艇)、飛機在釣魚島十二海裏內領域、領空常態化執勤時進行攔截或武力挑釁;
(五)日本當局藉「美日安保條約」藉助美國軍事力量侵略釣魚島或者對中國海鹽船、海鹽飛機、軍艦(艇)、飛機動用軍事行為。
----------2012.9.11日本國有化尖閣(钓鱼岛)


2005.3.14---中國對台《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的名稱不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是在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針對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律,當天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並立即予以實施。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但同時也首次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況下中國大陸可使用非和平方式達到國家統一。 這三種情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形成事實、將發生可能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2002年11月構思《反分裂國家法》,當時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剛剛提出一邊一國論,引發兩岸關係緊張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於聯合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中國代表權後,便開始要求世界各國承認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法律主要內容
《反分裂國家法》共有十條,法律首先開宗明義地表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主權完整、促進兩岸統一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與神聖職責。該法第三條將台灣問題定義為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因此是中國內部事務,「不受外國勢力干涉」。
第五條提出一個中國原則是和平統一的基礎,並許諾和平統一後台灣將「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第六條則要求政府推進兩岸人員的交往,鼓勵和推進經濟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勵和推進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項事業的交流,並要保護台商的利益。第七條表明主張通過協商和平解決兩岸問題,並提出兩岸可在包括結束敵對狀態、台灣政治地位、台灣的國際空間等六方面來進行協商談判。
最受矚目的第八條則列明在三種情況下政府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三種情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形成事實、將發生可能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以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外界將焦點集中在三大條件中的最後一項,即「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這被認為是一項可以被非常靈活解釋的條件。另外第八條也允許國務院在必要時先採取行動,隨後再向全國最高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通報,等於授權政府可以先斬後奏。第九條則要求在「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時,應儘力保護台灣平民和外國在台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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