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獎金

2011.6.15---宜蘭縣長林聰賢指示衛生局研議「檢舉獎金」,鼓勵全民監督,只要民眾發現衛生署公告的五大類食品,業者沒有合格證明或切結書上架販售,稽查屬實將罰款2~15萬元,並從中提撥檢舉獎金
2011.5.23---新北市環保局 :隨手亂丟垃圾或亂丟煙蒂檢舉獎金50%最高三千元
---新北市環保局把檢舉獎金從百分之三十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說民眾如果錄下影片或拍照檢舉這些違規行為,就可以拿到罰金的一半,最高三千元,最快下個月就要開始實施。
2011.4.25---台中市消防局:查違規爆竹 檢舉獎金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2011.4.6---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貪污案件檢舉獎金給獎標準
法院判決情形 給獎金額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
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
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
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 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
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至八十萬元未滿
2010.12.30---法務部 :把欠稅1000萬以上大戶名單上網公告,只要單筆消費超過2000塊就算豪奢行­為,檢舉獎金最高123萬。
2010.10.13---勞委會 :檢舉一個逃跑外勞,獎金5千元
---國內非法外勞有三萬三千人
2010.8.1---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進行線上檢舉盜版。檢舉人如配合作證者,即有機會拿到最高新台幣一百萬元的檢舉獎金
2010.3.22---中職祭50萬元防賭檢舉獎金
2009.10.22---法務部 :檢舉賄選
---民眾若檢舉候選人賄選並經查證屬實,縣市長候選人檢舉獎金最高為500萬元;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最高為200萬元;鄉鎮市長最高50萬元
2009.5.14---非法外勞檢舉獎金,每案可獲5千元獎金
2006.6.5---在台北市,民眾到大賣場檢舉違規及過期食品,上網發現違規菸害廣告,走在路上遇到冷氣滴水、烏賊車,或看到黑心不法藥品、餐廳沒貼禁菸標示、亂丟垃圾、菸蒂、狗亂大便等近20幾項行為,都有獎金可拿
---民眾到大賣場、夜市、傳統市場或超商買東西時,若看到食品過期仍在販賣,拍照後送至北市衛生局檢舉,查證屬實,食品販賣者將被罰3到15萬元,檢舉民眾則可得5%,最高7500元獎金
---網站有賣家販賣酒類,因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就已違反菸酒管理法,賣家可罰1萬到5萬元,檢舉者以電子郵件檢附販賣網頁,可獲5%獎金;
---在禁菸的公共場所聞到臭菸味,也可檢舉,經衛生人員稽查屬實,可獲500至1500元獎金。
---上網找違規廣告,菸品廣告未確實標示警語,或警語尺寸太小,一則可罰10萬元至30萬元,檢舉獎金高達兩成2萬元至6萬元
---檢舉冷氣機滴水,若能附上照片或錄影帶等佐證,查證屬實後可獲罰款20%
---小股東若發現有人違規使用委託書,可獲最高12萬元獎金,
---檢舉特定逃漏稅,獎金也高達100萬元;
---發現非經環保局授權製造、販賣假垃圾袋,或在行水區亂倒汙染性廢土者,獎金分別高達50萬元及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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