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李桐豪2014.11.19---中韓FTA


立委李桐豪2014.11.19---中韓FTA
發佈日期:2014年11月18日
1. 朝野應捐棄成見、拋開政治計算、務實面對區務整合問題
2. 韓國是台灣最大競爭對手,韓國各國內產業對中韓FTA反應不一,對台灣實質衝擊雖非鋪­天蓋地,但若說幾無影響,是阿Q心態
3. 韓國國會2012年訂定「通商程序法」,要求政府在FTA談判前,先擬定「談判計畫」­與「經濟可行性評估」至國會報告,並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談判過程發生變革,致使原先­談判計畫無法落實,亦須向國會報告
4. 反觀我國政府在FTA談判前未與國會、學、業界溝通說明,卻在談判完後要求國人只能在­「YES」或「NO」之間做出選擇,徒增政治紛擾與社會不安。任何FTA的簽訂都需要­全體國人的參與,而非政府獨斷獨行
5. 韓國簽訂FTA有明定的目標與步驟,我國政府卻只會用「堆積木」一語帶過,國人無法清­楚了解政府談判進度、策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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